《女性的权利》(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)是玛丽·沃斯通克拉夫特在1792年发表的一部开创性的女权主义著作,被广泛视为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重要著作。 在这部作品中,沃斯通克拉夫特批评了女性教育的缺陷,这种教育把女性仅仅培养成男性的附属品,而不是有尊严、有自立能力的独立个体。她认为,女性受到的教育阻碍了理性和才能的发展,限制了她们在社会中的角色。她呼吁女性在教育、政治、社会和婚姻各个层面获得平等待遇。玛丽的辩护不仅仅是维护女性的利益,更是为整个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呐喊。 本书所论的两性各种基本权利不对等正是女性主义思想的出发点,后世追认玛丽·沃斯通克拉夫特为女权先驱。阅读这部女性主义开山之作,误会“女性主义=大女子主义”的人,会意识到女性主义所追求的不是支配男性,而是有能力掌控自己的人生;宣称“人权问题比女权问题重要”的人,也会意识到这种论调的偏误,因为女权争取的其实就是人权。